地址: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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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的工伤
——企业工伤认定、赔偿及争议处理实务
主 办: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 点:大木桥路108号4楼 (上海市中小企业总会)
讲 师:李华平律师
【研讨背景】
为配合《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上海市政府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实施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上海市最新的工伤保险政策,正确处理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准确适用工伤认定及工伤争议处理相关法律原则,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特邀上海知名劳动法专家李华平律师主讲《企业工伤认定、赔偿及争议处理实务》培训讲座。
【参会对象】
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人事主管/专员、行政经理等领导及专业人士。
【培训费用】
500元/人
垂询电话:64220755 传真:64229015 联系人: 陆小姐
联系地址:大木桥路108号 上海市中小企业总会303室 邮编: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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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回执
我单位确定参加2016____月____日的讲座
转账账号:上海市创优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 316845-00005163656 上海银行茶陵支行
注:请将回执盖好公章、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64229015,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研讨提纲】
1、《实施办法》有哪些新的修改内容?
2、工伤认定的范围具体有哪些?如何理解和适用“上下班途中”?
3、企业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4、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何确定?企业如何应对?
5、工伤认定的受理、认定程序与如何规定?
6、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程序、期限和费用承担如何规定?
7、工伤员工能否在外地就医?应如何处理?
8、企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提起复议或诉讼期间,期间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能否暂停?
9、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及待遇如何规定?工伤员工超过停工留薪期,企业应如何处理?
10、工伤一级至十级伤残待遇如何规定?计发标准是什么?哪些费用由企业承担?
11、外来非城镇户籍工伤员工发生工伤,有哪些特别规定?
12、工亡待遇如何规定?企业处理工亡事件需注意哪些事项?
13、第三人原因导致员工工伤,应如何赔偿?企业先行赔偿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14、工伤员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企业应如何处理?
15、员工在境外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16、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17、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8、企业非法用工导致人员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9、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如何处理?
20、工伤争议处理及企业应对
【讲师介绍】
李华平律师,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会委员,徐汇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资深劳动法培训讲师,《劳动报》专家点评律师,《上海法治报》特邀劳动法专栏律师,北大纵横商学院特聘讲师。
李律师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员工关系管理、保密与竞业限制、规章制度制定、企业改制人员分流方案设计、集体协商谈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与诊断、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等专业劳动法律服务。成功代理了400余起劳动争议案件,部分经典案例在《劳动报》、《上海法治报》、《中国青年报》、《东方早报》、《东方教育时报》、《劳动保障世界》等报刊上登载,多次接受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采访。
李律师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培训工作,对企业员工关系管理、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战经验,主讲200余场法律讲座,为数千家企事业单位的数万余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过劳动法律知识,被誉为“金牌讲师”。精通国家和地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曾担任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能够准确防范用人单位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现担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