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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商务部前身)最早设置的两所高校之一,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入选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
学校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构建形成以经济学为龙头、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发展合作-国际经贸治理”为主线的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发展合作、全球经贸治理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国别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会计、翻译、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国际中文教育、数字经济、税务、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审计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35个本科专业(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生院行政管理,3人。具体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岗位2人;研究生招生信息化管理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一)行政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
1.岗位职责
(1)博士和硕士自命题试卷、答卷全流程管理(命题、审核、制卷、抽检、封装、寄发、接收、回收、整理、评卷等)及考试考务、安全保密;
(2)博士和学术硕士招生,含测算招生计划、制订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导师遴选、编制专业目录等;
(3)组织推免、复试和录取工作;
(4)根据教育考试院要求,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点组考方案制定、执行;
(5)硕博招考咨询、招生宣传;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感强、严守机密、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备较好的中文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5)有高校研究生招生和考试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6)非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当前在有效期内)。
(二)行政管理(研究生招生信息化管理)
1.岗位职责
(1)在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落实保密室及国家教育考试考点信息化设施的各项规范;
(2)建设及维护报考、题库、阅卷、录取等数据库;
(3)管理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的开发、对接、运维;
(4)标准化考场(复试考场等)的建设及管理维护;
(5)招生质量测评、信息统计、报告撰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感强、严守机密、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软件工程、信息系统管理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熟悉研究生招生和考试的业务流程,具有优秀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文档编写能力,能够迅速熟悉部门业务,完成部门需求整理、功能及业务流程、数据梳理等工作;
(4)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5)有高等教育行业大型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经验、持有项目管理工程师(PMP)证书者优先考虑;
(6)非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当前在有效期内)。
三、招录程序
1.应聘方式及报名时间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suib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张三+研究生院行政管理”,简历接收截至2025年1月6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考试
经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按照至少1:3开展面试,笔试面试分数占比为4:6。
4.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体检
通过考试和考察的人员需前往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事处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027、021-67703746
联系信箱:zhaopin@suibe.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人事处204室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