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是主要承担本市形势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性主题活动和文明实践活动策划组织,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协调落实,以及有关网络宣传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视频编辑 1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视频编辑
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宣传视频产品的后期编辑、特效包装、动画制作、配乐调色、合成渲染等,包括公益广告、微电影、专题片、宣传片、短视频等;
2.深度参与社会宣传视频产品的策划、摄制与传播工作;
3.负责政务官方短视频平台内容的策划、拍摄与制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身心健康;
2.5年以上视频策划、后期编辑工作经验,熟悉视频制作全流程,能够独立负责视频后期的执行与落地,把控呈现效果;
3.有20部以上的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策划、制作经验,有短视频平台运营经验,熟悉各短视频平台风格特点,作品获得过省、市、区或影视文艺协会奖项者优先;
4.熟练掌握Pr/AE/C4D/3D MAX/PS等视频编辑、特效合成、三维动画、图片处理软件,有相关软件认证证书者优先;
5.会使用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等AI软件,有图片、视频生成经验;
6.熟练操作各型号单反相机、摄影机等摄影摄像设备,有美术绘画经验者优先;
7.具备编导思维,具有优秀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卓越的审美力,在视频策划和剪辑方面富有创造力与执行力;
8.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工作作风良好,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积极主动、乐于学习、有上进心,认真尽责、注重效率,善于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八)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021-53302281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