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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SHA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始创于1954年,是我国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部),拥有本科专业55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农、艺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上海是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其中1个专业通过国际专业认证。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学校拥有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学科平台5个,上海物理气相沉积(PVD)超硬涂层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光探测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19个。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学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125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辅导员10人、实验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5人;
管理岗位5人。
(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度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根据岗位要求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实验室工作,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1. 专任教师岗位
(1)普通专任教师
基本条件:青年博士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青年学科带头人
基本条件: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并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大,能够在5年左右达到学科带头人相当水平。
(3)高层次人才
基本条件: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能够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或具有行业顶尖企业研发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2. 辅导员岗位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综合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3.实验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优先考虑),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能力。
4. 行政管理岗位
硕士研究生学历,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热爱行政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部门业务,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应聘我校以上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度招聘计划)中对应的联系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 面试与笔试
由学校各学院(部)/部门组织。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3. 考核与考察
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由学院(部)/部门组织;辅导员岗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主要考核与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4. 学校审核
学院(部)/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5. 体检
拟录用人员自行至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引进的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事处
张老师、方老师、周老师
联系邮箱:renshi@sit.edu.cn
联系电话:021-60873556
监督电话:021-6087355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