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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科技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院属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是上海市科委软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科研岗(专技副高级及以上)1人
教师岗(专技副高级及以上)2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科研岗(专技副高级及以上)
岗位职责:发挥科研学术带头作用,独立承接重要的科技人才、区域创新、科技管理等方面课题研究;开展重点科技智库决策咨询产品开发和科技培训事业支撑引领研究工作。
岗位要求:
1.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哲学、区域经济与技术经济等软科学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3.博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两年以上智库研究相关工作经历。
(二)教师岗(专技副高级及以上)
岗位职责:开发和承担学院干部培训相关专题的授课工作;熟练掌握教学规律,发挥教学、学术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平台建设;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学术和教学研究工作。
岗位要求:
1.热爱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教学、研究、管理能力。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4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管理类、经济类专业,在科技创新管理方面能胜任2门以上相关培训专题授课,有科技创新管理、区域创新管理、企业创新管理、科技人才等方面相关工作经历和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技能、身体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gy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XX岗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我院笔试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笔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收到通知后,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组织人事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sh.gov.cn)以及学院网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六)聘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39188031、39188033
传真:69983004
监督电话:51371621
Email:kgyrsc@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37号
邮编:201800
学院网址:http://www.sistm.edu.cn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2021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