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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乡村振兴有关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以及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评价、监测等职责。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文员岗位:1人;
2、战略研究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凡参加过2021年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0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方可报名(已进入体检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各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简章(第四轮)》。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16: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发送《2021年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第四轮)》(见附件2)、笔试成绩系统截图(png、jpg、pdf等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外省市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至邮箱:shxczxyjzx@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姓名。除报名信息表之外的其他材料需汇总到一个Word或PDF中。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安排公共科目笔试(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安排专业测试),应聘人员须通过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我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在2021年9月23日前收到面试电话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由我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者应注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公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备案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shxczxyjzx@163.com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1-63290931,13918929422
监督电话:021-63212392
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