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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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乡村振兴有关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以及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评价、监测等职责。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为形成“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和“能上能下”的选人机制,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第三轮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缺一不可。
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有应聘意向者应下载附件2《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shxczxyjzx@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
电子邮箱报名之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者须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四川中路320号4楼,邮编200002,并在信封或快递外包装上注明招聘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含:《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需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公开发表的文章、书籍等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会在2021年9月23日前收到面试电话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三)考核方式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生对时事政策的敏感性,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应用能力及表达水平。无指定复习书目,不设考试范围。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1-63290931,1391892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