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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和咨询服务、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受理和综合协调、投诉举报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相关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
2.党务宣传(管理岗位)1名
3.质量控制(管理岗位)1名
4.信息化管理(管理岗位)1名
5.信息分析宣传(管理岗位)1名
6.话务考核(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1.人力资源:主要负责中心员工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工作;负责按工作流程,做好员工试用期转正、入职和离职手续办理;负责中心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用合同、派遣制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工作;负责社保及公积金变更手续办理;根据人事政策变化确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2)中共党员;(3)具有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等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优先;(4)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党务宣传:负责党务宣传、文明创建、党员积分制管理,配合活动筹办、文字起草、内勤等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2)中共党员;(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先考虑;(4)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质量控制:负责合同审核、制度设计、ISO9001质量体系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2)具有法务工作经历优先;(3)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信息化管理:负责对标总局对本市全国12315平台效能评价体系,跟踪各项指标阶段性情况;负责落实ODR企业的效能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类型和经营规模,科学设置和解率、消费者满意度、处理投诉周期等指标等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管理学、理学、工学等相关专业;(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先考虑;(3)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信息分析宣传:负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咨询信息统计分析研究、简报专报编发、宣传文稿起草等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管理学、理学、工学等相关专业;(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先考虑;(3)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话务考核:负责参与AI智能化系统建设,率先成为AI训练师;负责承担AI相关制度的设计,起草考核细则等工作;负责承担AI知识库、AI流程和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统计等工作;协助话务平台管理等工作。
任职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管理学、理学、工学等相关专业;(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先考虑;(3)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应聘上述所有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符合上述任职条件,同时已参加过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及以上,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止。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邮件至邮箱:sh12315dqk@126.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 应聘者姓名。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表》(必须按报名表模板填写,word版本,并文件重命名为“应聘岗位 应聘者姓名”)、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笔试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生成一个pdf/word文件。注:笔试成绩证明材料中,除分数信息外,还须提供考生注册编号、考生身份证号)。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笔试成绩进行核验。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人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
7.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将在面试过程中提出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联系方式
政策、考务咨询:64220000-5608分机
监督电话:64220000-2101分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