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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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本市唯一收容和养育0-18周岁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职能是为孤残儿童提供照料、教育、康复、医疗等专业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保育护士(专技岗位),4名;
2.医生(专技岗位),1名;
3.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1名;
4.检验师(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岗位职责
保育护士:做好园区内儿童的各项日常照料和护理工作。
医生:负责完成日常诊疗工作,对患儿进行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儿抢救以及参加医务值班工作。
康复治疗师:负责为脑瘫、自闭症儿童做康复训练及指导。
检验师:完成检验检查、外送化验、规范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试剂登记保管以及工作区域、操作台、标本等的消毒、各类交办工作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保育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护理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医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康复治疗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康复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检验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医学检验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须具有检验师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组织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5的面试比例对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本市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470824
监督电话:64412090
联系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邮编:201101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