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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是同时采用两个名称的合一教育机构,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2011年成功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验收,成为全国唯一的一所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思政辅导员3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辅导员岗:承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辅导员岗位工作,包括学生党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创业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勤工助学与帮困、班团建设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中共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4)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思想政治、新闻传播、教育技术、高等教育、音乐艺术类、旅游类相关专业背景为主,思政相关专业的硕士优先。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投递招聘邮箱,标题注明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邮箱地址:SITfdyzp@126.com,截止日期:2021年1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各类应聘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辅导员岗、管理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等其他非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等。
4、复试考察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复试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实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
通过复试考察的人员,到学校指定的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复试考察、体检结果的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7126204,57126295
联系邮箱:sit_rs@163.com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