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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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履行政府妇幼公共卫生专业职能的市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行政管理1名
2、财务管理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岗位具体职责要求、应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本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平台网上报名,根据平台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要求见相应岗位要求,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上述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实行标准工时制,周末双休,有着良好的科研平台及对外交流机会,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许老师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21
监督电话:23117760
附件:招聘简章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