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
电话:021-6418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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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2006年5月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人数 |
专业等要求 |
研究所 |
科研助理(神经环路课题组) |
博士研究生 |
1 |
神经生物学、神经药理学等相关专业 |
二、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收。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2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对部分岗位实行由单位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与相关岗位有关。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64387250*73131 监督电话:3477343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